- 关于2021年岗位升等申报的通知
- 发布时间:2022/3/10 10:09:00 点击:497
按照岗位设置相关文件规定和我校岗位设置方案,2021年岗位升等的申报工作开始启动。请有意申报高一级岗位的教师,仔细查看,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附件2《岗位升等评价表》,并将纸质版《岗位升等评价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(复印件)按照评价表的内容顺序整理一同交至 部主任处,截止时间2022年3月14日下班前。逾期不再受理,敬请谅解。(由于疫情原因,居家办公和隔离期教师电子版交部主任)
注意事项:
1.专技十二级、十级、七级岗位分别为初级、中级、高级聘任后自动升得,故不作升等申报。
2.原则上,空缺额逐级递补,即6级岗位的才能申报5级岗位(简称6升5);7级岗位的才能申报6级岗位(简称7升6);9级岗位的才能申报8级岗位(简称9升8);10级岗位的才能申报9级岗位(简称10升9);12级岗位的才能申报11级岗位(简称12升11),破格评聘的解释权归学校评聘、考核委员会。
人事室
2022年3月10日